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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



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

委员选举办法

依法保障工会会员民主权利,充分发扬民主,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以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规定办法。

第一条 工会委员会委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。

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通过基层分会民主选举产生,既有党政各级领导,又有一线教师和基层管理人员,选举产生的正式代表名额为教职工总人数的30%。

第三条 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学党委会审查通过,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。

根据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第十一条规定,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、法定代表人、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

第四条 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依据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进行,委员会委员产生后,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,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主席1名、副主席1名。经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、副主席、委员,上报学党委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工会批复。

第五条 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原则,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当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全体应投票人数的半数。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,以得票多少为序,直到取足应选名额为止。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,所缺名额由大会主席团根椐情况提出意见,提交代表讨论,决定补选或不再补选。

第六条 参加大会选举的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,方可进行选举。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,选举有效;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,选举无效,应重新选举。因故未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。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,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。

第七条 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负责制作,选票上的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。对选票上的候选人,代表可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弃权。同意,就在其姓名的上方空格内划上O不同意,则在其姓名的上方空格内划上“×”如另选他人,则在另选人姓名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的上方空格内划上O;候选人姓名上方全部空格内既不划O,也不划“×”的为弃权票,投弃权票后,选举人不能另选他人。划票一律用笔,符号要正确,笔迹要清楚。所填选票全部模糊无法辨认的,视为废票;所填选票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,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。

第八条 大会选举应尊重和保障正式代表的民主权利,充分发扬民主,体现选举人的意愿。任何部门、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。

第九条 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总监票人、监票人、唱票人和计票人各一名。大会执行主席就上述人员候选名单提请大会表决通过。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、监票人、唱票人和计票人。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大会选举过程进行监督。

第十条 大会设投票箱一个,投票时总监票人、监票人、唱票人和计票人先投票,然后,大会主席团成员和正式代表依次投票。

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,取出选票,总监票人将实际收回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,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有效或无效。

计票完毕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情况,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。

三条 本次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和总监票人、监票人、唱票人、计票人名单,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通过

第十四条 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大会主席团,大会选举未尽事宜,由大会主席团决定。

第十五条 办法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

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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